社会保险单位新参保办事须知(企业适用)

发布时间:2017-09-01 14:15  阅读: 次  

(一)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渝人社发〔2015〕266号)
(二)参保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
上述所有种类职工参保的年龄条件: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超过此年龄的职工单位不能为其参保。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工资基数: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核定,工资高于上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由社保局按社平工资的300%核定为缴费基数,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由社保局按社平工资的60%核定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在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300%间核定)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企业:19

8%

业:0.5

 

城镇户口员工缴0.5%,

农村户口不缴

0.54.8(新政策实施后为0.3%-2.2%)

不缴

  201791日起并入医保实施

不缴

企业:8%基本医疗+1.5%大额医疗

(阶段性降费后基本医疗恢复为8.5%

2%基本医疗+5

大额医疗(2017)

单位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应带上U盘一个,用于申报各种社保业务的电子表格)
凡地方税务关系隶属于渝北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的规定及时到渝北区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目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四)、所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一份)(若属于:企业非法人,由法人单位(总公司)出据《委托授权书》,并提供法人单位(总公司)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医疗机构单位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学校提供《办学许可证》)
2、《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单位应在纳税地参保)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非法人单位,应提供法人单位的《委托参保授权书》)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以上三项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即可。
4、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上月《财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一份(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新成立单位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未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说明》一份)
6、《职工工资发放表》(职工起薪当月的工资表)或者《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
8、《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简称“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该表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农民工养老和农民工医疗不填。(各个险种参保时间填写请看后面的“其他注意事项”第3点)。
※※※ 注意:以上资料 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鲜章,“人员增加”表 必须由 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
(五)受理部门
渝北区社会保险局单位参保窗口、各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
(六)办理时间
每月日常业务经办时间为1-20日的工作日(每年新社平工资出台的次月需提前3-5日)。
其他注意事项:
1.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完毕的次月开始缴费,每月20日之前缴费。
2. 每月日常业务经办时间为1-20日。21日至月底为社保局结算期,不受理业务,仅可进行工伤备案,请各参保单位安排好办事时间。
3. 养老保险 和 失业保险 的参保时间以劳动合同上(即起薪当月)的时间为职工参保起始月份,医疗、生育险以申报时间的次月1日为职工参保起始月份,工伤保险 参保时间为到社保局申报交表的当天。填写时应按照上述时间填写。
例1(本年入职情况):某职工今年6月27日入职,单位经办人8月5日才申报增加,则依据合同,养老、失业保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6月27日。而医疗、生育保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9月1日、工伤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8月5日。该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是从今年6月份开始,医疗、生育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是从9月份开始,工伤缴费时间从8月5日开始。
《人员增加》表参保时间填写如下:

险种参保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

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日期

《人员增加》表各险种

参保时间填写

 

备注

养老保险

参保时间

2017

627

2017

85

627

各险种参保时间不应早于《人员增加》表上的参加工作时间,也不得早已单位成立日期

失业保险

参保时间

627

医疗保险

参保时间

91

工伤保险

参保时间

85

生育保险

参保时间

91

 

 

例2(往年入职情况):某职工某年6月27日入职,单位经办人今年8月5日才申报增加,则依据合同,养老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1月1日,失业保险的增加时间应填某年6月27日。而医疗、生育保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9月1日、工伤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8月5日。该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是从今年1月份开始,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从某年6月27日开始,医疗、生育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是从9月份开始,工伤保险的缴费时间从8月5日开始。

 

 

《人员增加》表参保时间填写如下:

险种参保

起薪时间

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日期

《人员增加》表各险种

参保时间填写

备注

养老保险

参保时间

2016

627

2017

85

今年11

各险种参保时间不应早于《人员增加》表上的参加工作时间,也不得早已单位成立日期

失业保险

参保时间

627

医疗保险

参保时间

91

工伤保险

参保时间

85

生育保险

参保时间

91

 

4. 社会保险卡的办理,请在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日以后到社保大厅社保卡窗口办理。
5. 渝北区各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渝北区社保局:空港新城桂馥二支路18号 电话:67802277;
(2)龙山社保所:龙山路70号(新城丽都车站旁),电话:67651576;
(3)龙溪社保所:龙华大道133号加州财信城市国际1栋,电话:67071807;
(4)龙塔社保所:民安大道469号龙塔街道办事处,电话:86812342;
(5)双凤桥社保所:双凤桥街道港汇路1号(B区广场),电话:67212559;
(6)回兴社保所:服装城大道2号,电话:67452886;
(7)两路社保所:渝航路69号两路街道办事处,电话:86005248;
(8)双龙湖社保所:龙祥街12号一楼公共服务中心,电话:67823946;
(9)王家社保所:王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话:67179705;
(10)悦来社保所:悦来街道社保所,电话:67481219;
(11)宝圣湖社保所:宝圣大道1号,电话:60350631;
(12)统景社保所:统景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80621;
(13)石船社保所:石船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52998;
(14)木耳社保所:木耳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489377;
(15)龙兴社保所:龙兴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341006;
(16)玉峰山社保所:玉峰山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63609;
(17)大盛社保所:大盛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59573;
(18)兴隆社保所:兴隆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70686;
(19)古路社保所:古路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66686;
(20)洛碛社保所:洛碛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388411;
(21)大湾社保所:大湾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13723;
(22)茨竹社保所:茨竹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10248;
(23)仙桃社保所:金玉路5号仙桃街道办事处,电话:67589692。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3.人员增加表
4.人员增加(填写说明)
5.授权委托书(企业非法人单位须提供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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